類別 |
一般診斷書 |
病歷資料複製 (包括摘要、報告、光碟) |
出生證明 |
重大傷病 |
申請者 |
本人或委託他人代辦 |
本人或委託他人代辦 |
父母或家屬 |
本人或委託他人代辦 |
受理方式 |
須掛號 1.電話預約掛號 2.或現場掛號 |
現場辦理 線上申請 |
由本院四樓事務處受理 |
由一樓服務台代收 |
申請程序 |
請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於該主治醫師看診時段掛號開立之。看診醫師開立診斷書後,請至一樓掛號收費櫃台繳費用印。 |
備齊相關證件文件,並填寫『病歷資料申請書』或『病歷資料申請委託書』於一樓轉介服務中心辦理。 |
請攜帶父親及母親的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或一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及兒童健康手冊至本院四樓事務處辦理。 英文出生證明:備證件:父親及母親及個案的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或一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父母親有外國國籍者須備護照正本與影印本及三者的英文名字(與護照一致)至本院四樓事務處辦理,申請日隔天起三個工作天後領取 |
由醫師開立重大傷病申請書至收費櫃台繳費後再到一樓服務台申請;約15天後至一樓服務台領取。 |
受理時間 |
同門診看診時間 |
週一至週五: 上午 08:00~16:30 週六: 上午 08:00~11:30 |
週一至週五: 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週六: 上午08:30~11:30 |
週一至週五 早上8:00~晚上9:00 週六 早上9:00~下午2:00 |
注意事項 |
- 1患者本人辦理:請攜帶患者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
- 2委託他人代辦:請攜帶委託人與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或戶口名簿(正本)及印章,填寫 『病歷資料申請書暨委託同意書』, 需有 "委託人之簽名"及"受委託人之簽名"。
- 3二十歲以下由監護人(父母親)代辦者,請攜帶病人及監護人身分證(正本)與戶口名簿(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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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患者本人辦理: 請攜帶身分證(正本)並填寫『病歷資料申請書暨委託同意書』,於一樓轉介服務中心辦理。
- 2委託他人代辦: 請攜帶委託人與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以供查驗、影印留存,並須填寫『病歷資料申請書暨委託同意書』, 需有 “委託人之簽名”及”受委託人之簽名”。
- 3二十歲以下由監護人(父母親)代辦者,請攜帶病人及監護人身分證(正本)與戶口名簿(正本)。
- 4往生者資料由繼承權人辦理:請攜帶具繼承權者之身分證(正本)、與病人關係證明文件及病人除戶證明(戶籍謄本或死亡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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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新娘請攜帶居留證正本或護照正本。 大陸新娘請攜帶旅行證正本(內含統一証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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