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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19-64歲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高風險對象 肺炎鏈球菌疫苗公費接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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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降低19-64IPD高風險對象因感染肺炎鏈球菌導致嚴重的併發症或死亡,積極維護其健康,減少醫療費用支出。 

貳、實施時程:自114310日起。 

參、實施對象:19-64IPD高風險對象符合IPD高風險對象定義之民眾,如為外籍人士,需具健保身分或持有有效居留證。應檢具診斷書等相關佐證資料,或經醫師依民眾之健保就醫資料或病歷等評估後接種。

 

一、 IPD高風險對象定義如下: 

(一)脾臟功能缺損。 

(二)先天或後天免疫功能不全。 

(三)人工耳植入。

 (四)腦脊髓液滲漏。

 (五)「一年內」接受免疫抑制劑或放射治療的惡性腫瘤者及器官移植者。

 二、 接種年齡定義:以「接種年」減「出生年」計算大於等於19歲及小於等於64歲者【以114年為例,實施對象為於民國50年(含)以後出生且95年(含)以前出生】。

肆、疫苗接種原則:

 一、 與其他疫苗可同時接種於不同部位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 

二、 從未接種過PCV13/15PPV23者應先接種1PCV13,間隔至少8週再接種 1PPV23 

三、 曾接種過PCV13/15且間隔至少8週者可接種1PPV23 

四、 曾經接種PPV23且間隔至少1年者可接種1PCV13 

五、 如已接種過PCV13/15PPV23疫苗,代表已經完整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無需再接種PCV13PPV23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