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期腎末期腎衰竭腎臟移植簡介
臟病或已接受透析治療之病人,可藉由移植一顆正常的腎臟,脫離透析重新回歸正常生活。目前器官的來源可分為腦死捐贈與活體親屬捐贈,腎臟移植等候者依個人意願選定一家具核准資格之移植醫院,完成臨床醫療評估後,本院經由登錄中心系統登錄。腎臟移植等候者,由腦死病人器官捐贈時,依腎臟移植分配原則獲得合適的器官。
一、移植腎的來源 1.活體親屬捐贈,捐贈者必須具備下列的條件: (1) 捐贈者屬於血親關係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為五等親以內或配偶(與器官捐贈者生有子女或結婚兩年以上)。 (2) 年齡在18歲以上的健康成人。 (3) 兩個腎臟功能皆正常。 (4) 無糖尿病、高血壓或癌症病史。 (5) 自願捐出腎臟,而且動機純正。 2.腦死病人捐贈:判定腦死病人將器官遺愛人間。 上述兩者捐贈,受贈者皆須接受組織配對及各項檢驗如:肝、腎功能、B型、C型肝炎、愛滋等相關病毒檢驗,超音波等檢查。
二、腎臟移植方式 病人原來的兩顆腎不需要割除,醫師將移植的腎放在受贈者的腹部右(左)下方,手術住院採保護性隔離,住院時間約2週,移植費用健保給付及部分負擔。
三、適應症及禁忌症: 1.禁忌症: 並不是每一位腎友都適合接受腎臟移植,有以下的情況不建議腎移植: (1) 有無法控制的感染者。 (2) 愛滋病帶原者 (3) 肺結核未完全治療者。 (4) 有惡性腫瘤者,治療後需進一步評估。 (5) 心智不正常者或無法長期配合藥物治療者。 (6) 重大疾病不宜手術者。 (7) 嚴重的腦血管或周邊血管病變,使日常生活無法自理,且無法接受重建手術者。 (8) 藥癮、酒癮患者。 2.適應症: 除了無上述的禁忌症外且能完全瞭解移植的成功率、移植手術風險、合併症等,並自願接受移植手術及手術後的自我照顧。
四、腎臟移植後居家照護: 1.移植藥物使用:接受腎臟移植後病人必須持續服用抗排斥藥來降低移植腎臟出現排斥的可能性。 2.預防感染:服用「抗排斥藥」會使抵抗力下降,須配合預防感染措施。 3.注意排斥症狀:腎臟移植後產生排斥現象會影響移植的腎臟功能,謹慎自我健康照護與即時就醫有助腎臟存活率。 4.飲食調整:腎臟移植後服用的抗排斥藥(免疫抑制),可能引發肥胖、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高尿酸…等副作用,因此腎臟移植後的營養照顧非常重要,須配合營養師調整飲食內容。 5.回院門診追蹤:定期門診追蹤檢測腎臟功能變化及預防併發症發生。
五、等後移植腎友注意事項: 1.移植後服用抗排斥藥(免疫抑制)會增加癌症的發生機率,定期癌症篩檢如乳房攝影、子宮頸抹片、大腸癌糞便檢查、口腔癌(耳鼻喉科) 篩檢等。 2.定期牙齒檢查與完成牙周病及蛀牙治療。 3.施打流感疫苗(每年10月份)、肺炎疫苗及B肝疫苗,避免感染。 4. 每6個月需依規定按時回彰基總院腎臟科門診評估與接受抗體抽血,在由移植醫院定期更新器官登錄中心資料確保等候者為有效名單。 5.聯絡電話有更改時需來電告知,電洽04-7238595分機3227。
六、腎臟移植登入等候流程:(外院病人請附最近檢驗資料)
七、腎臟活體移植評估流程:
自我評量(選擇題) ( )1. 腎臟移植等候者需依規定每6個月回門診評估及抗體抽血檢驗。 ( )2. 腎臟移植是以後的事,不用配合施打流感疫苗及癌症篩檢。 ( )3. 目前器官的來源可分為腦死病人捐贈與活體親屬捐贈兩種方式。
參考資料: 周桂君、李明哲(2014).腎臟移植的醫療照護現況.護理雜誌,61 (4),15-20。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2014年9月10日)‧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organ.jsphttp://www.torsc.org.tw/organ/ 制定日期:2006年5月 修訂日期:2017年8月(第四版) 編碼:5736-單張-中文-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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